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韩光玲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继承人有权利可以发表被继承人的作品吗?

分类:生活随笔    时间:(2016-04-14 11:19)    点击:303

继承人有权利可以发表被继承人的作品吗?

  如果作者(被继承人)没有明确说明该作品不发表的,那么在作者死后50年内,作品的发表权可以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九条第一款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,公民死亡后,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(五)项至第(十七)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,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。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七条 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,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,作者死亡后50年内,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;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,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。

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韩光玲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韩光玲律师,韩光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韩光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5406799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韩光玲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菏泽律师 | 菏泽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韩光玲律师主页,您是第28057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