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韩光玲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如何才能实现房地产抵押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8-17 17:11)    点击:154

如何才能实现房地产抵押?

  我国《物权法》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,设立抵押权,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。

  房地产抵押的公示方法为登记。对此,我国《物权法》、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》第三十五条、第六十一条,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》第三十五条,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、第三十一条均有明确规定,即"房地产抵押,应自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,到房地产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""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"。可见,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房地产抵押合同的必要的生效要件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韩光玲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人身损害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韩光玲律师,韩光玲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韩光玲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95406799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韩光玲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菏泽律师 | 菏泽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韩光玲律师主页,您是第28057位访客